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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退休工作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、措施
2016-04-11 11:05  

1、认真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方针,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批示,开展防火宣传,普及消防知识,学习使用消防器材。
   2、经常检查、记录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情况,确保消防器材设备装置处于良好状态;检查消防通道,时刻保持畅通;检查消防管理规定的履行情况,及时纠正消防违章和清除火险隐患。
   3、部门消防设备严禁擅自移动和破坏,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擅自移动消防设备,由此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,肇事者要承担全部责任。
   4、准时交接班,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查看交班记录,检查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。
   5、严禁在活动中心内乱扔烟头、火柴梗,严禁任何人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活动中心。
   6、严禁占用或损坏楼梯、通道、道路、车库等消防通道。
   7、维修员对消防泵、喷淋泵进行定期检查、维护,每半个月启动运行一次,确保正常运行,并做好记录;同时检查楼内各配电设备、线路等情况,防止因短路或爆炸引起火灾。
   8、定期进行消防器材检查。
   9、增强防火意识,定期学习消防知识,掌握大楼内灭火器材操作技术及使用方法。
   10、认真贯彻各项防火行政措施、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,从根本上防止火灾的发生。

11、保护消防标识、消防器材完好及确保消防通道畅通。

   12、一旦发生火警,立即组织扑救,并及时与校保卫处取得联系,必要时报警(119),报警后应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扑救,事后协助公安、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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